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
2019-04-25 22:18:53浏览量:165
教技〔2018〕3号《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
《计划》指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适应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优化布局。到2030年,高校成为建设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核心力量和引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人才高地,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加快建设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基地 围绕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和公共支撑平台等方面需求,加快建设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交叉前沿突破和国家区域发展等重大需求为导向,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鼓励高校建设新型科研组织机构,开展跨学科研究。
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人工智能与计算机、控制、量子、神经和认知科学以及数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高校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设置人工智能学科方向,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完善人工智能基础理论、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数据分析与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工程、智能系统等相关方向建设。
加强教材建设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和资源向教育教学转化,推动人工智能重要方向的教材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特别是人工智能基础、机器学习、神经网络、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知识工程、自然语言处理等主干课程的建设 。将人工智能纳入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
开展人工智能普及教育 鼓励、支持高校相关教学、科研资源对外开放,建立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人工智能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支持高校教师参与中小学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及相关研究工作;在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中设置人工智能相关知识和技能课程,培养教师实施智能教育能力;在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中设置人工智能课程。
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专业建设 推进“新工科”建设,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到2020年建设100个“人工智能+X”复合特色专业;推动重要方向的教材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在职业院校大数据、信息管理相关专业中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内容,培养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技术技能人才。
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与创新研究基地的融合,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以多种形式培养多层次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 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力度。
构建人工智能多层次教育体系 在中小学阶段引入人工智能普及教育;不断优化完善专业学科建设,构建人工智能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大学基础教育于一体的高校教育体系;鼓励、支持高校相关教学、科研资源对外开放,建立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人工智能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推进智能教育发展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变革,在数字校园的基础上向智能校园演进,构建技术赋能的教学环境,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新教学模式,重构教学流程,并运用人工智能开展教学过程监测、学情分析和学业水平诊断,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多维度综合性智能评价,精准评估教与学的绩效,实现因材施教;推动学校治理方式变革,支持学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变革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实现校园精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推动终身在线学习,鼓励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个性化学习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实现终身教育定制化。